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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就业安置范围包括哪些?
由鄂尔多斯市外全职引进到本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原工作地在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或处于未就业状态,自愿来我市就业的。
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有关标准的A—F类人才,以及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配偶就业安置的岗位有什么选择吗?
坚持对等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前为地市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筹安置到市本级或旗区对口单位相应岗位;安置前为旗(区)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应安置到高层次人才工作地所属旗区;安置前为国有企业职工的统筹安置到国企工作。
配偶处于待业状态怎么办?
坚持依规安置,高层次人才配偶处于未就业状态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在不构成回避情形前提下,经引进单位同意,可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安置到引进单位。
同时,配偶因健康状况、个人能力等原因连续超过6个月未就业的,按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24个月。
配偶就业安置需要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区同级党委人才办提出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鄂尔多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申请表》;
2.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护照);
3.配偶工作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仅限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
办理就业安置需要等待多久?
依据安置意见,各旗区、各部门单位将简化工作程序,自接收相关人员安置任务后20个工作日办结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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