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研发人才“政录企用”篇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3-21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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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政录企用”引才范围包含哪些?

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及年产值达到1亿元的重点产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优先支持能源、现代煤化工、新能源、羊绒四个世界级产业和实施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项目的相关企业。

Q


引才条件是什么?

具有创新研发能力的硕博研究生等紧缺人才,其中,硕士研究生应毕业于国内“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外(境外)高校和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的与我市产业发展紧密关联的相关高校。

Q


对年龄有要求吗?

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Q


引进的程序是什么?

岗位征集→预留编制→发布公告→组织考试→签订协议→期满选岗

Q


有工作服务期限吗?

引进人才到企业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重大项目建设的可适当延长至5年。

Q


期满选岗的原则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服务期内保留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协商一致留在企业,或服务期满选择留在企业工作,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终止三方协议,编制部门不再为其预留编制。服务期满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与引进人才采取“双向选择”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并由同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Q


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哪里兑现?

引进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薪酬、社会保险、公积金由企业发放缴纳。